中评社三亚4月15日电(记者 杨犇尧)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童立群在第七届青年学者论坛上发言表示,两岸安全管理,尽管双方当局都能以大局为重,适时、明快澄清立场,减少或缓解了误解与误判,但是未来两岸关系和平稳定的关系,不能把安全寄托在某种临时的善意或做法上,必须要确保管理好两岸的安全,构建两岸安全的管理机制。在一个成熟、可行的两岸安全管理机制的运作下,两岸问题即使仍然会有波动,但其幅度终将局限在可控制的范围内,这对两岸双方都是不无裨益的。
童立群表示,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阶段,管理好两岸的安全问题是避免冲突和紧张状态发生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两岸安全管理所追求的总体目标应相对于“不确定性”,减少“冲击”,减少“不确定性”,减少“第三方干扰因素”,追求“没有意外”的两岸安全,该目标具体涉及的方面包括:
第一,和平发展的状况和主要核心特征状态得到有效维持,两岸双方对各自的主要关切能够达成理解;第二,双方能快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在敏感领域有危机处理机制;第三,双方的稳定关系不会受到来自第三方冲击的严重破坏;第四,双方在各自安全内部的安全机制有序稳定,不对对方的安全现状造成挑战。
构建两岸安全管理机制应包含:
第一,共识重申。“九二共识”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关键,两岸应在此基础上构建新的“两岸安全”共识。作为对外界的正式宣誓,两岸可以考虑由“两会”出面发表共识,重申遵循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精神,表明就两岸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对话。“共识”还应表达为保持台海形势稳定,为了两岸民众福祉,双方应该坚持和维护两岸安全的对话管道,继续引领和推动两岸关系开辟新的前景的立场。在具体安全议题的商讨中,两岸均能够保持灵活和耐心,本着理解合作的精神,求同存异,多看到对方的积极表态,把问题谈清楚,谈透彻,以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第二,底线明确。管理好两岸安全,需要两岸能从底线出发,确立在安全领域的互动、博弈甚至斗争的合理区间。关键是双方都需要做沙盘演练:即一旦两岸发生安全上的“事件”,对方最大的关切在哪里?如果事态继续扩大,会不会影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全局?对两岸安全的管理者来说,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稳定的大局就是一种“底线思维”,底线明确,才能真正构建两岸安全的管理机制。
第三,通报制度。两岸应当成立“安全工作小组”以形成通报制度。通报形式可以进行创新和发挥。如会议通报,指工作小组以会议形式在一定范围内相互告知;媒体通报,主要是两岸共同对外界公开的决策和事项等;信函通报,对某些特殊情况,两岸相互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等。工作组可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通报时限,例如一般应在十天内通报,重要和紧急情况下24小时内及时通报。此外,根据涉及机密的程度不同,确定通报的层次和范围。如果是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四,行为约束。行为约束以准则(共识)为规范,明确将两岸活动置于可控范围,体现两岸管理者以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最终目的。由于缺少量化的标准,“行为约束”只能是以某种无形的或者说是内心的标准,管理者不能跨越这个“度”。就两岸安全追求的目标来说,为了构建稳定的、没有意外的两岸安全环境,必然有许多必须为管理者所共同遵守的伦理准则。行为约束的关键是自我约束,外界约束和自我管理相结合。包括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制度,通过社会舆论和个人信念推动管理者的自我约束等等。
第五,第二轨道。非官方性是“第二轨道”最明显的特征,也就是参与主体都不是官方人士,此外在“第二轨道”活动中的任何言论,包括提交的论文和报告都被认为不代表其政府的立场和承诺。
两岸安全中的“第二轨道”除了具备上述特征之外,还包含两岸的一些特殊性,由于两岸的官方人士可以以民间非正式身份直接参与二轨活动,因此两岸安全在通过“第二轨道”向“第一轨道”输送政策立场、充当风向球方面可具备更多的话语权。不过,必须要指出,“第二轨道”并不能够解决重大和紧急的安全危机,她的最大功能是“防患于未然”,增加信息沟通与互动,消除爆发意外危机或冲突的潜在根源,有效维护当事各方之间的稳定,并能够有效的缓解所带来的紧张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