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雷玉虹
内容摘要
邓小平上世纪八十年代提出“一国两制”构想,为中国的和平统一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并促成了香港、澳门顺利回归祖国。“一国两制”构想提出二十余年以来,随着两岸关系的变迁,其内涵也在不断地被丰富与发展。江泽民、胡锦涛等领导人在两岸关系发展进程中, 采取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态度,不断地充实和完善了“一国两制”构想。江泽民对一个中国原则进行细化,强调了反对台独的原则立场,丰富了海峡两岸和平谈判的内涵,提出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做主愿望,保护台湾同胞一切正当权益,中国人不打中国人。胡锦涛提出“两岸在事关维护一个中国框架这一原则问题上形成共同认知和一致立场”是构筑政治互信的基石;两岸同胞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建议两岸厚植共同利益,实现互利共赢,在维护国家主权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涉外事务,构建两岸和平发展框架。本文试图通过对原始史料的研读来分析“一国两制”构想的内涵及其最新发展.
“一国两制”构想是由邓小平在继承了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领导人对台和平统一思想的基础上,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国家发展战略全局出发而提出的战略性构想。作为解决中国国家统一问题的基本国策,“一国两制”构想在实践中成功地解决了香港、澳门回归祖国问题,并促进了两岸关系的积极发展。随着国际局势、两岸关系的发展变化和岛内政治生态的变化,江泽民、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都与时俱进,对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构想进行了完善与发展,使“一国两制”构想的内涵在实践中不断地得到丰富。本文试图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研读,对“一国两制”构想的内涵及其最新发展进行简单的分析。
一、邓小平所提“一国两制”构想的内涵
“一国两制”构想形成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1978年11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接见美国记住罗伯瓦克时,提出“和平统一实现以后,台湾可以保持非社会主义的经济和社会制度”。(1) 1979年全国人大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示了中国政府争取祖国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标志着我对台方针政策由“解放台湾”调整为争取和平统一。1981年9月发表的叶九条进一步阐明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两岸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此一时期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一国两制”概念,但其思想已经清晰可见。(2)
1982年1月以后,邓小平在多种接见外宾的场合提到“一国两制”概念(3)。同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增加了设立特别行政区的规定,为“一国两制”的和平统一祖国模式提供了法律依据。1983年7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首次比较完整地阐述了“一国两制”的构想。(4)。此后在多次接见外宾及港澳人士的谈话以及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等场合对“一国两制”的构想加以完善,至1984年左右正式确立。并在此后举行的中英有关香港问题的谈判、中葡有关澳门问题的谈判中付诸实践,取得圆满成功。参照邓小平、邓颖超、叶剑英等老一辈领导人的讲话及文章,邓小平所提的“一国两制”构想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一个中国原则。全中国的领土完整和主权的不可分割是“一国两制”构想的前提和政治基础,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邓小平1983年会见美国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首次比较完整地提出了他的“一国两制”构想。“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但不是你吃掉我,也不是我吃掉你。我们希望国共两党共同完成民族统一,大家都对中华民族作出贡献。”“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虽是地方政府,但同其他省、市的地方政府以至自治区不同,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条件是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5) “1997年以后,台湾在香港的机构仍然可以存在,他们可以宣传‘三民主义’,也可以骂共产党,我们不怕他们骂,因为共产党是骂不倒的。但是在行动上要注意不能在香港制造混乱,不能搞‘两个中国’。‘两个中国’已经不是大陆和台湾之间的问题,而是一个国际问题。”(6)由上可见,在邓小平所提的“一国两制”构想中,一个中国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根本前提条件。
2、在尊重各方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和平谈判解决争端。
邓小平提出,世界上有许多争端,总要找个解决问题的出路。“中国面临一个香港问题,一个台湾问题。解决问题只有两个方式∶一个是谈判方式,一个是武力方式。用和平谈判的方式来解决,总要各方都能接受,香港问题就要中国和英国,加上香港居民都能接受。”(7)“一国两制”是从我们自己的实际提出来的,但是这个可以延伸到国际问题。“用‘一国两制’解决统一问题,应该不仅是香港人民可以接受的,而且在香港的其他投资者首先是英国也能够接受,因为对他们也有好处。在台湾问题上,如果用‘一国两制’的办法,不仅解决了中国的统一,美国利益也不致受损害。”“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也考虑到解决国际争端应该采取什么办法。因为世界上这里那里有很多疙瘩,很难解开。我认为有些国际争端用这种方法解决是可能的。我们就是要找出一个能为各方所接受的方式,使问题得到解决。过去好多争端爆发了,引起武力冲突。假如能够采取合情合理的办法,就可以消除爆发点,稳定国际局势。 (8) “要实现统一,就要有个适当方式,所以我们建议举行两党平等会谈,实行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正式宣布。但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9)
从邓小平的上述诸多讲话中可以看出,“一国两制”构想,就是要在充分照顾到香港、澳门、台湾的历史和实际情况,尊重各方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和平谈判解决历史争端。因为中国统一问题牵涉到中国与葡萄牙、英国、美国等国家的历史遗留问题,“一国两制”构想主张在尊重各方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和平谈判解决争端,不仅为解决中国和平统一问题提供了最为科学、成本最为低廉的方式,也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了范例。
3、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两种制度长期并存,但主体是社会主义。
邓小平说,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十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我们对香港政策长期不变,影响不了大陆的社会主义。中国的主体必须是社会主义。大陆十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但允许国内某些区域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比如香港、台湾。大陆开放一些城市,允许一些资本主义进入,这是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补充,有利于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比如外资到上海去,不是整个上海都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深圳也不是,还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10)因此,中国虽然允许香港、澳门、台湾推行资本主义长期不变,但不会改变中国的主体还是社会主义这一点。
4、设置特区,高度自治。
邓小平说,“我们承认台湾地方政府在对内政策上可以搞自己的一套。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虽是地方政府,但同其他省、市的地方政府以至自治区不同,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条件是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11)“我国政府在1997年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后,香港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生活方式不变,香港自由港的地位和国际贸易、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变,香港可以继续同其他国家和地区保持和发展经济关系。我多次说过,北京除了派军队以外,不向香港特区政府派出干部,这也不会改变的。我们派军队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而不是去干预香港的内部事务。我们对香港的政策五十年不变。我们说这个话是算数的。”(12)
从邓小平的构想中,我们可以看到,实施“一国两制”构想设置特区,高度自治,即采用台人治台、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的方式,使特区内的的社会经济制度、法律制度、财产所有制度、言论自由等得到充分保障,而且是长期不变。但由于台湾与港、澳的具体情况不同,“一国两制”给予台湾更大的空间,在不危及大陆安全的情况下,台湾甚至可以拥有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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