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全国台湾研究会,英文译名:NATIONAL SOCIETY OF TAIWAN STUDIES,英文缩写:NSTS。
第二条 本会是由从事台湾研究的团体、学者以及有关人士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促进海峡两岸和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推进对台研究工作。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四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在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