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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会员

  时间: 2025-09-29 10:24     来源: 全国台湾研究会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资历和影响。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编印的有关资料及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在本会的刊物上发表研究成果;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并提供可能的服务和帮助;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编辑: 刘佳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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