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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会员

  时间: 2020-10-13 14:37     来源: 全国台湾研究会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㈠拥护本会的章程;

  ㈡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㈢在本会的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资历和影响。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㈠提交入会申请书;

  ㈡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㈢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㈠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㈡参加本会的活动;

  ㈢获得本会编印的有关资料及服务的优先权;

  ㈣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㈤在本会的刊物上发表研究成果;

  ㈥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㈠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㈡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㈢根据研究计划,向本会提供有关论著、译作和资料;

  ㈣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并提供可能的服务和帮助;

  ㈤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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