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㈠拥护本会的章程;
㈡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㈢在本会的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资历和影响。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㈠提交入会申请书;
㈡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㈢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㈠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㈡参加本会的活动;
㈢获得本会编印的有关资料及服务的优先权;
㈣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㈤在本会的刊物上发表研究成果;
㈥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㈠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㈡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㈢根据研究计划,向本会提供有关论著、译作和资料;
㈣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并提供可能的服务和帮助;
㈤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