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台湾研究会主办的“第十二届台湾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台湾问题研究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引导台湾问题研究工作者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服务。通过评奖,充分调动台湾问题研究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专业研究人员的成长,促进台湾问题研究的繁荣和发展。
二、评奖范围与奖励形式
1、本届参评成果限于已在大陆学术期刊(含《中国评论月刊》)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论著。
2、已获省、部级奖励的成果不再参与评奖。
3、论文发表、论著出版时间:论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论著: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获奖成果颁发证书、奖金。
三、成果申报
1、申报优秀成果奖者可自荐,也可由单位或同行专家1人推荐。
2、凡申报参评者,均须填写《台湾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后),打印出来后附上成果(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2份;论著原件3本,或者至少原件1本、复印2本),在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5号楼文津国际公寓三层 (邮编:100084)周随兵(收) (周随兵电话:010-62780475,1391 0357 938);同时将参评成果电子版(论文为word文档,文件名为论文题目;论著为PDF版本。请删除作者姓名、单位)发到邮箱:qgtyhpj@163.com
3、多人合作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
4、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
四、成果评审
1、由权威专家5—9人组成评奖委员会负责评奖工作。评奖委员会成员对申报成果进行匿名评审。
2、申报参评者不能取得评奖委员会成员资格。
3、获奖名单与成果向社会公示。
全国台湾研究会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