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台湾研究会主办的“第九届台湾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活动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台湾问题研究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引导台湾问题研究工作者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服务、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服务、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通过评奖,充分调动台湾问题研究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专业研究人员的成长,促进台湾问题研究的繁荣和发展。
二、评奖范围与奖励形式
1、本届参评成果限于已在大陆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其他科研成果。论著不参加评奖。
2、已获省、部级奖励的成果不再参与评奖。
3、论文发表时间: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获奖成果颁发证书、奖金。
三、成果申报
1、申报优秀成果奖者可自荐,亦可由单位或同行专家1人推荐。
2、凡申报参评者,均须填写《台湾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后),并附上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多人合作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
4、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
四、成果评审
1、由权威专家5—9人组成评奖委员会负责评奖工作。评奖委员会成员对申报成果进行匿名评审。
2、申报参评者不能取得评奖委员会成员资格。
3、获奖名单与成果向社会公示。
五、2016年度优秀成果奖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优秀成果奖者可从全国台湾研究会网站下载申报表。网站地址:http://tyh.taiwan.cn
2、2016年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截至2017年4月30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3、评奖申报材料请寄全国台湾研究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清华同方大厦B座四层 邮编:100084
4、联系人:郑庆勇
电 话:010-62770319 传 真:010-62770420
电 邮:tyh404z@163.com
全国台湾研究会
2017年2月26日